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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产品留样检查要点

(一)产品留样的基本要求

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制度,明确留样目的、留样样品、留样比例或数量、留样观察等方面的要求,开展留样观察,并保持相关记录。

(二)留样目的

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性、工艺特点、临床应用等,明确产品留样的目的。留样目的不同,留样量及观察项目也将不同。常见的留样目的有以下几种:

1.用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追溯

生产企业可根据产品常见质量问题、临床使用风险以及产品特点明确可追溯项目,如无菌性能、物理性能。

2.用于医疗器械产品原材料质量追溯

对于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原材料,生产企业可将原材料留样,用于成品质量部分性能指标追溯或原材料质量追溯。

3.用于稳定性研究

生产企业开发新产品、新工艺或变更产品有效期等指标时,用于考察产品稳定性。

(三)留样样品

原则上,应当选取成品留样。考虑部分医疗器械产品成本、产量等因素,生产企业可结合留样目的、留样检查项目等因素,采取其他留样方式,如原材料留样、产品替代物留样等方式。留样样品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产品,应当明确留样样品的规格型号。

1.采取成品留样的,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。应当从成品批次中随机抽取,且已经完成全部生产工序。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产品上市销售的单包装形式相同。

2.采取原材料留样的,应当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原材料进行留样,原材料应当能够反映成品部分的可追溯性能指标。

3.采取产品替代物留样的,应当考虑原材料、生产工艺、生产环境以及灭菌工艺、产品或部件结构等因素。产品替代物的形式可以为典型组件、残次品、样块等。